一、支持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总会
二、主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钓鱼协会
喀什地区体育局
中共疏勒县委员会、疏勒县人民政府
山东省东营市对口支援新疆疏勒县工作指挥部
三、承办单位
疏勒县委宣传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县教育局、塔孜洪乡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
新疆宝飞龙户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五、支持单位
新疆拓福莱户外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湖南燕飞钓具有限公司
河北石川钓具有限公司
六、宣传媒体
湖南广播电视台快乐垂钓频道、抖音平台及地方媒体、
七、参赛办法及赛事服务费
(一)全国各地钓鱼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赛事服务费400元/人,赛事组委会提供比赛当日的午餐及饮用水,其它交通、食宿、保险等费用运动员自理。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赛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二)凡参加本赛的运动员,每人可获得:衣服一件,帽子一顶,比赛时须全程使用。
八、赛事类别
XJAA钓鱼四级积分赛。
九、参赛人员
(一)年满18-65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限报560人(其中外国选手20-50人)。
(二)特邀的中亚·南亚钓鱼爱好者,同场进行垂钓比赛。
十、比赛时间
2024年5月1日-2日
十一、比赛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勒印象垂钓中心
十二、比赛项目
(一)3.6米手竿钓鲫鱼尾数赛二场,有效鱼为鲫鱼。
(二)4.5米手竿钓鲫鱼重量赛二场,有效鱼为鲫鱼。
(三)5.4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赛二场,有效鱼为鲫鱼、鲤鱼、草鱼。
注:相关钓场、鱼情详细情况另行通知。
十三、竞赛办法及成绩计算方法
(一)所有运动员以个人参赛,两天内通过抽签分别参加三项目六场比赛,每场比赛70-90分钟。
(二)本赛为分区积分竞赛制,按每个运动员六场比赛总积分排定个人名次。如总积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单场积分优劣、总重量、总尾数、如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十四、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参加本赛事的运动员获得XJAA钓鱼比赛技术评定积分:
(二)奖金总额100000元人民币,奖项设置总成绩奖90名、道德风尚奖2名(获得奖金的运动员须依法纳税),其中:
第一名:奖金30000元,奖杯一座,获奖证书;奖品:钓竿一支
第二名:奖金15000元,奖杯一座,获奖证书;奖品:钓竿一支
第三名:奖金8000元,奖杯一座,获奖证书;奖品:钓竿一支
第四至六名:奖金2000元,获奖证书;奖品:钓竿一支
第七至十名:奖金1000元,获奖证书;奖品:钓竿一支
第十一至二十名: 奖金800元,获奖证书;奖品:钓竿一支
第二十一至三十名:奖金700元,获奖证书;奖品:钓竿一支
第三十一至四十名:奖金600元,获奖证书;奖品:钓竿一支
第四十一至五十名:奖金500元,获奖证书;奖品:钓竿一支
第五十一至六十名:奖金400元,奖获奖证;奖品:钓竿一支
第六十一至七十名:奖金300元,获奖证书;奖品:浮漂一套
第七十一至八十名:奖金200元,获奖证书;奖品:浮漂一套
第八十一至九十名:奖金100元,获奖证书;奖品:浮漂一套
注:设道德风尚奖2名,奖金各500元,获奖证书。
十五、赛事服务费及报名、报到
(一)报名方式:支持微信报名、指定网点报名。不接受口头报名和现场报名,不预留参赛人员名额。
(二)报名联系人:斯拉木江 电话:13899100001
(三)报名截止时间:
1、每日报名时间:10:00—19:00结束;
2、最后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19:00时截止。
(四)报名步骤(关注微信公众号):
1、扫下面“微信二维码”加为好友,协助参赛运动员,通过“中钓聚力会员服务”小程序进行报名注册,并支付报名费,获得参赛资格;
2、报名成功,进入比赛程序,现场点录后,通过“中钓聚力会员服务”小程序进行抽签参赛
(五)报到: 参赛运动员请于 2024年4月30日10:00-19:00 到新疆疏勒县印象垂钓中心报到。
(六)咨询联系:
斯拉木江•马木提 电话:13899100001
赵天琛 电话:17797988029
(七)日程安排:
注:比赛期间,将结合钓鱼比赛举办美食节、摄影展、农产品展览以及篝火麦西来甫等活动。
十六、裁判组成员
(一)本次比赛总裁判长、成统裁判长和分区裁判长由新疆钓鱼协会指派。
(二)辅助裁判员(志愿者),由赛事组委会选派,经裁判组培训后才能入职。
十七、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举报者需实名制。
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
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
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员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赛事组委会提出申诉,申诉应提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十八、免责声明
(一)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比赛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
(二)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配合主办方统一购买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否则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十九、其他事宜
(一)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及恶劣天气等因素,组委会有权停止、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二)安全安防措施:凡参加活动人员必须服从公安、安保人员安全检查,所有车辆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同时按指定地点停放;必须听从裁判员、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遇到特殊情况时,按疏散路线、标识疏散;所有裁判员、运动员、安保、防疫人员、工作人员等必须持证上岗;所有参加活动人员一律不许下水,否则后果自负。
(三)参赛人员要严格按竞赛规程、规则指导内容执行;严格遵守钓鱼比赛《安全防控应急预案》。
二十、竞赛规则及罚则
(一)参赛选手需统一穿着、使用组委会提供的服装。
(二)每场比赛参赛选手在总裁判长指挥下,通过“中钓聚力”小程序抽签,确定钓位;听从口令统一进入场地;赛后可查看个人鱼获重量及比赛排名。
(三)参赛选手钓具自备,竿长3.6米、4.5米、5.4米(含)以下(正负3厘米),线组全长不超竿长50厘米,漂长不超过60厘米。
(四)本次比赛使用公饵,每人每天4包(鲫鱼2包、鲤鱼2包),禁止使用添加剂、虫饵、活饵、拟饵及有毒有害的饵料。
(五)参赛选手的垂钓区域是钓位的正前方范围,远近不限,左右不得超出相邻钓位中线,抛竿不得影响相邻选手每个。
(六)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赛中不允许手抛打窝;参赛选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中途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辅助装备;不得使用失手绳。
(七)视频直播人员需离参赛选手2米,不得提供任何作钓帮助,不得故意干扰其它选手作钓。
(八)爱护赛场设施和环境卫生,所有自主产生的垃圾必须投入垃圾桶。
(九)违反上述规则的将受如下处罚:
1、警告:赛前钓组入水的,抛竿影响别人的,未统一着装的;
垃圾未清理的;并及时配合裁判改正者。
2、罚减总重量2KG:钓具超规的、手打窝的,接受其他人帮助的;以及直接影响钓获的行为。
3、取消成绩:违反饵料使用规定的,第二次钓具超规、打窝的,鱼获并护的;以及影响到钓获不服从管理的。
4、新疆钓协追加处罚:渔获并护,扰乱比赛秩序,恶意中伤比赛公正性,向社会面发布比赛不实话题等严重恶意行为。
二十一、运动员违规处罚分为
(一)警告(出示黄牌):
(二)加罚积分3分;
(三)取消比赛资格(出示红牌);
二十二、解释权
本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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